录取
(一)录取原则
1.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,划定录取控制线;
2. 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+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。学校根据“分数优先,兼顾志愿”原则进行录取。同分的考生:理科按数学成绩、语文成绩、英语成绩、综合素质测试成绩;文科按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英语成绩、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;
3.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,另一专业未录满情况下,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。考生未明确标注同意调剂的,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。
4.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,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,不足部分转到学校当年相应批次统招计划;
5.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;
6.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;
7.单独招生考生身体健康要求,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规定执行。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,学校将不予录取。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,肢体残疾考生不能报考我校所有专业。
六、其他
1.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;
2.学校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、补习班。
3.学校招生网站(http://zs.cmcedu.cn)为唯一指定报名网站
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
时 间 工 作 内 容
2月13日—2月19日 网上报名、银行汇款缴费(缴费截止到2月19日16:00)
2月24日前 网上公布资审合格已缴费考生名单
3月2日—3日 现场确认、领取准考证(截止到3月3日12:00)
考生查验考场 (3月3日15:00—16:00)
3月4日-5日 考 试
文化水平测试 (3月4日 )(具体以准考证为准)
综合素质测试 (3月4日 )(具体以准考证为准)